“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挥霍浪费公款……”近日,我区严肃查处了多起镇属经济组织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为此,区纪委深层次剖析违纪原因,通过严肃处理、出台规定、专题教育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镇属经济组织是镇财政拨款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承担着政府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的职责。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把经济组织当作了不受纪律约束的“特区”,滥用手中权力,不守纪律,触碰底线。对此,区纪委会同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健全制度,细化管理要求和问责内容。今年以来,我区研究出台了《招商引资工作纪律规定》,明确厉行节约举办招商引资活动以及经费使用管理等要求,并对所有组织者和参与者提出“十项严禁”。包括:严禁借招商引资之名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以招商引资为由行贿受贿;严禁乘招商引资之机以权谋私;严禁违背相关政策定招商奖惩,滥发奖金等。同时,明确监督问责的内容以及十种问责形式。
专题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警钟长鸣。针对区内镇属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区在经济组织负责人、招商人员、财务人员中,采用集中授课、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招商纪律和财经纪律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示有关纪律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剖析案件、查找原因、反思教训,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和招商、财务人员引以为戒、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