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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重申纪律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行为

【信息时间: 2015-0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027,嘉定区纪委下发《关于填报<上海市嘉定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行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实。

通知要求,全区各处级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及实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注册地、经营范围、经营单位类型等内容。配偶、子女如无经商情况必须向区纪委书面零报告。

通知强调,全区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遵守各项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对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禁止相关行为产生,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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