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区经委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三定”方案
深化制度建设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发生、形成不能腐的重要一环,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长效的保证。今年来,区经委遵照区委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部署,按照区纪委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定”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建章立制工作。
一、结合职能、突出重点
经委作为政府的产业工作职能部门,每年牵头负责多项产业(项目)发展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的评估、配置等组织实施工作,手中握有一定的公权力,也是存在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事项。经济党工委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对确保区产业经济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是经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此,将“三定”落脚点和着力点放在重点工作、重要项目上。按照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理念,突出廉政风险防控和行政效能提高,确定并完成了区菜市场建设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区“四大产业”扶持资金、区“小巨人”奖励资金、区新型金融扶持资金、区中小企业服务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区级储备粮轮出工作责任落实运行图。
二、认真组织、反复修改
经济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和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将“三定”工作作为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的重点工作。按照经济党工委和党工委书记主抓总管、纪工委参与指导和督办,分管领导干部和科室联动具体落实的办法,从上而下部署,自下而上制订。由相关科室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往年工作实际,梳理出工作流程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控措施等;上报经委分管领导讨论修改,形成初步方案,并报经济党工委和纪工委;纪工委参照有关党纪和问责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和领导开展讨论,进一步补充完善流程和防控措施,确定责任形态,形成方案,再征求相关部门和领导意见;最后经济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三定”方案。期间经济党工委、纪工委主要领导带头参与修订,分管领导和科室作了反复讨论修改。
三、注重规范、切实可行
制度的是政策法规的补充,必须符合相关的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度的价值在于执行,并取得成效。为此,我们着重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上级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必须遵守,不可打折和缺失,凡是上级规定的流程一个环节都不能少。二是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的必须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三是把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督察问责相结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三定”方案不仅仅是要解决廉政问题,还要解决党风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四是可实践操作,确定的每个流程和防控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