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不规范,虽然还没出问题,但其中就有腐败隐患。”日前,嘉定区南翔镇发现了少数基层单位执行规定标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党委立即着手整改,将隐患消除。今年以来,该镇党委以做深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的责任意识,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融入到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全过程,强势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具体责任项目化。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扎根深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的可操作性,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解为28项任务,量化细化到镇党委政府12名责任领导和15个牵头部门,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召开责任制工作专题部署会,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南翔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
二是述责述廉规范化。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廉评议会,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现场接受群众代表的评议。每年年中和年底,分两次召开南翔镇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评议会,邀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经济单位等直属党组织党政正职共同参加会议。会议听取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并由镇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落实情况进行逐一点评,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同时,对下阶段的落实推进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督导督查常态化。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每个季度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检查各责任制牵头科室、基层单位的责任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全程尽责看得见”。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党委“两个责任制”季度督导内容,由镇党委组成以党委委员为组长的督导组,每季度通过现场看、听汇报、查台帐等形式,对全镇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经济单位等65家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导,将督导情况向党委会汇报后,形成书面通报材料发放给各被督导单位,确保责任制督导有成效。
四是监督执纪刚性化。镇党委积极支持镇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今年以来,镇纪委共立案件17件,其中自办案件11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态度坚决,指向鲜明,如在对基层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立案1人,提醒谈话3人。同时,注重案件剖析,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如对不法人员偷倒渣土案件涉及到部分村干部和城管队员的违纪案件,进行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来源:南翔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