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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镇:积极发挥三项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信息时间: 2016-08-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江桥镇纪委坚持以“两个责任”为龙头,以深化“三转”为契机,在聚焦主责主业同时,积极发挥三项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认真传达了中央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精神,与班子领导、各基层单位签订《江桥镇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制订我镇2016年度责任制工作意见,召开了责任制分工牵头单位(部门)工作会议,把今年的30项责任制工作内容,落实到12位班子领导、16个牵头部门和12个协办部门。

二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围绕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执纪问责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强化“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与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评估、约谈、督查”机制和工作问责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时上传相关信息。

三是充分发挥督导检查作用。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居民议政点、政风行风监督员这些监督队伍,对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各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查,切实加大对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力度;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节假期间党员干部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围绕吴淞江北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于过程中存在的苗子性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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