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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清风 | 莫让迷信之毒毁掉信仰之基

【信息时间: 2024-08-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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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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