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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导履责压力,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信息时间: 2018-07-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约谈是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具体化,是行使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方法,也是遏制“四风”、治理“庸懒散”、清除“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剂良药。

本镇《关于2017年度对各村(居)工作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中在对村、居委党总支书记年度绩效考核中明确列举了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重大责任事故、拆违整治不力、新增违法用地、群体性上访等12种扣奖情形,有一名村党总支书记在拆违工作中推进缓慢、履责不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年底考核中按照“当年度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因思想松懈、工作不力造成整治不力或影响工作按时推进的扣0.5万-3万元”的规定,对其扣发年终奖金1万元。此前,镇党委根据《嘉定区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制度(试行)》中规定的“职责履行不力必谈”的情形,已由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了履责约谈。

自2017年以来本镇已对5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履责约谈,我们的体会是:一、约谈须慎重,提醒无戏言。对存在的问题、不良的行为进行约谈,是一种监督、一种震慑;对苗头性、倾向性现象进行约谈,是一种警醒、一种提示。约谈要找准问题的症结、形成的原因,做到有“备”而谈。谈影响、谈危害要“入木三分”,点问题要切中要害。二、约谈忌“大水漫溉”,须“精准滴灌”。约谈应在掌握“确凿问题”和客观评价分析基础上,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会诊,指出存在问题,共同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约谈并不是监督的结束,而仅仅是开始。对约谈后约谈对象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实时监督,成效不明显甚至问题更加严重的,及时追究问责。

今年,本镇将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传导履责压力,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问题矛盾突出、“一岗双责”履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分管权限,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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