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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镇:上下协同,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向基层延伸

【信息时间: 2017-11-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江桥镇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做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区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2015-2016年度社区财务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排查社区廉政风险防控点。 
        针对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镇纪委、镇审计办和社区办召集社区相关人员开展财务制度培训,并就今后的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对社区居委会日常报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性要求,各社区日常报销必须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决不能钻制度的“空子”。 
        二是对江桥镇四项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进行了针对性讲解,进一步明确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政策制度的要求。 
        三是系统解析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帮助社区加强对采购计划申报的政策理解。 
        四是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情况、问题,结合实际的例子,指出报销中的不规范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本次培训会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学制度、讲实例、明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的底线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推动责任项目的有效落实,为“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向基层单位延伸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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