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的群团工作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简称《红十字会法》),9月5日下午,嘉定区红十字会召开了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本市及全国首个红十字会监事会。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浩亮、副会长李江英,嘉定区委副书记、区长章曦、区人大主任许谋赛和区政协主席刘海涛等领导出席会议。
在各级红十字会增设监事会,形成红十字会理事会、执委会和监事会权责分开的新的治理结构,优化红十字会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是红十字会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推进红十字会组织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嘉定区红十字会根据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要求,在上海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经区委批准成立的红十字会监事会由5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红十字会机关,由专职监事负责日常工作。监事长人选由区委提名推荐,主要是熟悉纪检、审计工作的正处级干部;首届监事其他人选由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提名推荐,主要由熟悉财会、民政、审计、法律等业务人员和捐赠人、志愿者代表、人大代表以及热心红十字事业、具有良好公信力的人士组成,充分体现权威性、专业性和代表性。监事会根据嘉定区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嘉定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简称《规则》)开展工作,《规则》内容包括主要职责、监督方式、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等,主要监督理事会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情况、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人道基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的情况等。
郭长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嘉定区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他希望嘉定区红十字会以《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细致做好“设立红十字监事会”的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好监事会工作的有效机制,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国红十字系统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