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纪委积极探索“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于近期研究制定了“第一种形态”的处置登记表,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强化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登记表内容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反映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及处置情况。如采取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等处置方式的,还需另附谈话记录表或个人检讨材料。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填报单位、所在区纪委联系室、案管室保管。
区纪委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专人负责登记表的填写,每月定期上报。通过信访核查、舆情分析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此外,区纪委还将该登记表的报送情况作为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